公司出資方式不包括哪些
公
司法規定的出資方式不包括勞務出資、信用出資。但是合夥企業是可以用勞務出資的。
公司法規定的出資方式如下:
1、貨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以支付創建公司時的開支和啓動公司運營。因此,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
2、實物。實物出資一般是以機器設備、原料、零部件、貨物、建築物和廠房等作爲出資。
3、
知識產權。所謂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傳統的知識產權包括
商標權、專利權和
著作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後向公司出資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
另一種是公司向所在地的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
審查批准後,透過訂閱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依照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爲股東的出資方式,但必須依法履行有關手續。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