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轉移有哪些方式,子女撫養法律專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監護權轉移有什麼條件
監護權可轉移的條件:
第一,因監護人自身無法克服的原因導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如監護人生病,在外地工作或正常工作,探親,旅遊,出差等;
第二,因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而將共置於他人的照管之下,如上學,入托,寄養,就醫等;
第三,因被監護人自身原因導致的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如被監護人未經許可擅自外出打工,旅遊,探親訪友等;
第四,因第三人或監護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如被監護人因不服管教,
違法或
犯罪情況下被強制勞教,送入工讀學校或收容場所等;
第五,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