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要幹些什麼
一、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要做的工作有:
1、承辦律師接受委託後,應及時與公訴機關取得聯繫,並提交
法律意見;
2、辯護律師可以直接會見
犯罪嫌疑人;
3、律師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閱卷,併爲犯罪嫌疑人提供閱卷分析意見;
4、爲犯罪嫌疑人申請
取保候審;
5、辯護律師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二、法律依據
《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