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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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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如何處理
一、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期限到了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補交土地出讓金。
    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依該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即終止。由於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有期限的他物權,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結果並不導致所有權的喪失。因而,使用期屆限滿,土地使用者理應將土地使用權返還給土地所有者。
    二、土地使用權到期可以繼承嗎
    土地使用權是無法繼承的。
    繼承人可以繼承的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