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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與詐騙誰來管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35W
非法集資與詐騙誰來管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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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擾民誰來管

可以去公安局,公安部門有責任對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爲、對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脅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公安部門可以對其進行強制約束。公安部門如果不作爲,當事人可以到公安督察部門舉報。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這個殺人犯是在正常時殺人是要負刑的,犯病時殺人,不需要負刑,但其家人應當負民事的賠償責任。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