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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 兒童失蹤多久可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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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失蹤多久可以報案,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兒童失蹤多久可以報案,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應當依據具體情形而定。兒童屬於無民事行爲人,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孩子可能存在人身安全危險的,那麼這時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法律依據:
《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爲,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