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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辱罵導致離婚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4.72K
男方辱罵導致離婚
男方出軌導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爲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援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援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過1萬元。


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和誰提出來的要離婚沒有任何的關係的,就算是因爲男方在外有了其他的人要提出來離婚的財產分配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而且在正常情況下,男方提出來離婚以後離婚財產按照法律上的規定分配原則是平等分割,兩個人要是協商着分配的話就看雙方自己的意願了。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