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關係糾紛
母方優先撫養的條件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2)兩週歲以下的
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3)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父方優先撫養的條件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父方生活的。 以上是關於離婚撫養關係糾紛,父母雙方爭取
撫養權的優勢,請結合自身條件來處理,還有更多問題請諮詢相關
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