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釋義】本條規定了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其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報酬,並可以請求其承擔其它適當的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遲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除已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外,還應當承擔其它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賠償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