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重傷害。
造成身體殘疾、外貌損壞、聽力喪失、視力下降、其他器官功能喪失或者其他對人身健康有重大損害的,包括一級、二級重傷的。
2、輕傷
對人的身體或者外觀造成損害的,對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造成部分損害的,或者對個人健康造成中度損害的,包括一級輕傷和二級輕傷。
3、輕微傷
原發性損傷是由多種損傷因素引起的,造成組織和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