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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不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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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不可以撤銷
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不可以撤銷
1、配偶有重大疾病未告知的,其婚姻可以撤銷。
2、法律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3、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4、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5、所以上述情形也屬於可以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