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68W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撫養人可以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能辦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