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購入固定資產分期抵扣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35W
購入固定資產分期抵扣
納稅人購入什麼固定資產可以抵扣
  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實際發生,並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財稅[2009]113號進一步明確,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爲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覈算,均應作爲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會計上對於外購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按應計入外購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不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外購固定資產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或據以計算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與准予抵扣的增值稅之和,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如安裝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則按原材料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原材料”等科目,領用的原材料購進時的增值稅不再轉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將工程成本(不含增值稅)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