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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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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能是什麼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能是什麼
1、犯罪直接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後罪的客體爲國家對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觀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爲,犯罪對象僅限於進口的固體廢物;而後罪在客觀上則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爲,犯罪對象爲危險廢物,包含了本罪對象的內容。
3、犯罪主觀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觀上表現爲故意,而後罪主觀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