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之後的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1)認定條件上的差異表現:
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爲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50%的標準),年應稅銷售額大於50萬元爲一般納稅人;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大於80萬元爲一般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爲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大於500萬元爲一般納稅人;
(2)賬務處理上的差異表現:
一般納稅人處理爲
借 庫存商品等
借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 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爲
借 庫存商品等
貸 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
(3)稅收管理規定上的差異: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可以作爲當期進項稅抵扣;計算方法爲銷項減進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計算方法爲銷售額×徵收率。
(4)稅率上的差異表現:
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基本徵收率統一爲3%(特殊規定除外)。
以上就是本站關於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的介紹,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間的區別,大家最在意的就是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增值稅專票。不能進行抵扣。
在上述語言當中小編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了新法規之前與之後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區別,相信大家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新法規應該有更深的瞭解。隨着國家的進步,我相信國家對於改變了相關法規會更加的嚴謹以及對於人民來說會更加的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