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建自管未列人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並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於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後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羣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後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晾曬作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人公共交通管理範圍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