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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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每月給多少撫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費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給付,但是在個案中會有地區和經濟水平上的差異。總的來說,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第一、子女的實際需要;
第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第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者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