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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技術來源專利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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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技術來源專利糾紛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應該如何避免專利糾紛

1、商業單位在與供貨方簽訂合同時,應當將有關專利侵權免責條款寫入合同中,如在合同中增加“假如商業單位因出售由供貨方供給的產品而導致專利侵權的,由供貨方承當悉數職責。”條款。

2、假如收到專利權人宣佈的專利侵權警告函後,要求專利權人供給相關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佈告的專利檔案、證明該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材料以及專利權人的有關依據材料(單位申請專利的,法人證明;個人申請專利的,身份證證件),並立刻通知涉嫌侵權產品的製作單位。

3、經剖析專利侵權有可能建立的,除非該產品製作商不僅書面、而且也有經濟能力確保出售單位的出售行爲一旦構成專利侵權、由其承當悉數的補償職責,通常情況下出售商最好先行中止出售該涉嫌專利侵權產品。

4、商業單位若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確定專利侵權構成的收效判決書、或許辦理專利作業的部分(當地知識產權局或專利辦理局)作出的確定專利侵權構成的已收效的處理決定書,除供貨商有新依據供給外,一般情況下,應撤下所涉專利侵權產品,中止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