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報案時限最長是多少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對於交通事故的最長報案時限,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未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是我國現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第十二條又作出了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覈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覈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