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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受父母脅迫結婚屬於可撤銷婚姻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6.64K
民法典受父母脅迫結婚屬於可撤銷婚姻嗎
民法典受父母脅迫結婚屬於可撤銷婚姻
受父母脅迫結婚屬於可撤銷婚姻。所謂可撤銷婚姻,是指婚姻成立時違背某些婚姻要件,依法應當撤銷的婚姻。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受脅迫而結婚是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當事人如要撤銷婚姻,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如果當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