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判了要多久才能爭撫養權
法院判決後,如果出現可變更撫養權情形的,可以隨時透過協商或者向人民法院
訴訟爭撫養權。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五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
不利影響的;
(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
4)有其他
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第十七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