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如改變用途需要哪些審批申請材料
最主要當然是土國土資源局,規劃局。1、改變土地用途的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用地申請表;2、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決定是否
受理;3組織進行地界、權屬調查;4對改變用途的土地使用權
委託進行地價評估;5擬定變更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覈算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有關稅費;6會審、擬文上報、逐級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申報資料:1、用地單位提出的改變土地用途申請;2、市規劃局頒發的《規劃用地許可證》;3、原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證書;4、改變用途土地勘測定界圖;5、需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承諾時限:5天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收費標準:土地出讓金:1、原劃撥用地的土地出讓金:評估標定地價的40%以上。2、原出讓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補交不同用途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