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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書交給法院多長時間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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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書交給法院多長時間能立案
民事訴訟書交給法院多長時間能立案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審查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收到自訴人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的,經審查認爲符合自訴案件受理條件的應當在15日內立案。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的5日內立案。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
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