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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46W
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
次承租人出租人解除需要賠償嗎

不需要,次承租人只能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糾紛與前一個租賃合同是兩個法律關係,如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追加出租人爲第三人或者通知出租人表達意見,必將造成訴累,不利於案件的審理,所以,不需要追加出租人爲第三人或者通知爲第三人。但是承租人有證據出租人已經通知解除租賃合同的,應當作爲一個事實;或者出租人已另案起訴要求與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應等待另案的處理結果,在對案件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