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違約的一方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它具有以下特徵:
1、以違約行爲爲產生條件,不以損害事實的產生爲前提。
2、當事人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意見,金錢數額明確具體,沒有爭議性。
3、具有懲罰性,當合同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或爲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時就發生了違約金。
所以,只要出現違約行爲,就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