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爲。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爲,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爲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國家修路能強行徵收土地嗎
不可以。所謂強制徵用(土地),是指在大多數省份,土地“農轉非”主要透過政府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方式來實現。即集體農地轉爲非農建設用地,一律只能透過政府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