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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超期辦案人員責任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09W
取保候審超期辦案人員責任
取保候審超期怎麼辦?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最長時間爲12個月。 如果期限內公安機關還沒有偵查終結,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再轉爲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期限爲6個月。 監視居住後可不可以再取保候審超期羈押應該歸哪裏管,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都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所以在不能同時採用。超期羈押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 向檢察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