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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變更名字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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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變更名字流程是什麼
房產證變更名字流程是什麼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資訊、驗證協議”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複印件;
2.代理人代爲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人員認爲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視窗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視窗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視窗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