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同滿了不想續簽合同有賠償嗎
如果用人單位維持原合同或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願續簽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否則應當按每滿一年支付一月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