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請問一下關於我國規定工傷傷殘鑑定多長時間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78W
請問一下關於我國規定工傷傷殘鑑定多長時間
請問一下關於我國規定工傷傷殘鑑定多長時間
我國規定工傷傷殘鑑定是六十日內。法律上規定,工傷鑑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的六十日內下達。如果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三十日下達。若用人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