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比例···
社會保險比例由個人
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爲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
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帳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爲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帳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爲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
北京市爲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