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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恐嚇算不算是故意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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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恐嚇算不算是故意恐嚇罪
口頭算不算恐嚇罪
一般的口頭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爲,不構成犯罪,但涉嫌治安違法,可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但是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一)多次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二)持兇器恐嚇他人的;(三)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六)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