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蒐集如下證據:
(1)報警記錄。報警記錄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證據,由於是公權力機構做出的,證據效力比較高。
(2)驗傷報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輕微傷以上結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驗傷報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3)證人證言。
(4)認錯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