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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合同後第二天辭職算違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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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合同後第二天辭職算違約不
籤合同後第二天辭職算違約不
籤合同後第二天辭職算違約。簽訂合同後不想在該單位工作了,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不能直接不幹了,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員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但是單位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不算違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