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若錯過這個時間或者準備不夠充分的話,上訴就有可能會被駁回或者審理後維持原判,想了解具體應該準備些什麼材料,可以聯繫我進行諮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