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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補償是先領證再補償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66W
離婚財產補償是先領證再補償嗎

夫妻雙方離婚的,對雙方共同的財產分割是一定要處理的問題,如果不處理好財產分割問題,是不能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可以協商也可以透過訴訟解決,那麼先離婚再分割財產可以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爲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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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補償後拆遷是法定的拆遷程序嗎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被徵收人進行拆遷後補償是屬於法定的程序,如果暴力拆遷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爲。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先補償後搬遷】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