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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序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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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序是如何的
向哪個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一般都是按照簡易程序判決,簡易旦常測端爻得詫全超戶程序三個月審結,最遲下判決也得60天。審批程序《民事訴訟法》是這樣規定的。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