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證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什麼
1、侵犯的客體是證人作證的權利。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僞證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2、妨害作證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
訴訟活動和公民依法作證的權利。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妨害證人作證的,還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是複雜客體。
3、在
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僞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僞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僞造的,不屬於僞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