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怎麼辦理呢?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
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
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 (3)其
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
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這就是東莞市辦理離婚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