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房屋集體土地證可以過戶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5.21K
房屋集體土地證可以過戶嗎
集體土地證可以過戶嗎
根據相關法律,關於集體土地證可以過戶嗎如下

集體土地房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同時不用繳納土地的相關出讓金等費用,產權證亦不是由國家的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者是相關村委會頒發的,這種類型的相關房產我們通常稱之爲“鄉產權房”,又可以叫做“小產權房”。這種房屋事實上沒有真正的產權,亦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可以進行交易,但是本身具有較大的法律風險。

集體的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過戶轉讓的,應當符以下的這些條件:

房屋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並取得房地產權證書。居住房屋轉讓的受讓人爲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轉讓的受讓人爲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居住房屋轉讓的申請,已經房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轉讓給前款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受讓人的,應當在依法辦理集體土地的徵用手續後,方可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村房產證辦理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如下規定:

第八十二條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辦理村民住房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房屋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權變更登記:房屋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房屋坐落變更的;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同一權人分割、合併房屋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房屋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第八十八條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權證書;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條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第九十條辦理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