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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送達的方式應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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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送達的方式應當有哪些
涉外送達的方式應當有哪些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透過外交途徑送達;
3、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爲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託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3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爲送達;
7、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受送達人收悉的方式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