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撫養權第二撫養人可否取得撫養權?
您說的應該是監護人吧,按照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的監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予以撤銷,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