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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對離婚財產協議不遵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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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對離婚財產協議不遵守怎麼辦
另一方對離婚財產協議不遵守怎麼辦
1、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2、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爲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爲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
3、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之後,對方不想履行離婚協議的,可以到法院訴訟,請求對方強制履行離婚協議,支付撫養費等費用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由於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爲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籤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