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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幾歲能選擇跟父親還是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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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幾歲能選擇跟父親還是母親
父母離婚孩子幾歲能選擇跟父親還是母親
父母離婚,孩子滿8週歲的,能選擇跟父親還是跟母親。
隨着成長環境的改善、教育的普及和資訊社會的發展,8週歲以上的孩子基本能夠感知父母與自己情感上的親疏遠近,對於父母離婚後,自己與誰共同生活能夠得到更多關愛、更穩定的生活和教育環境,已有一定的判斷能力,其意見值得參考。另外,法律選擇尊重孩子的選擇,讓其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問題上擁有發言權,也是一種法治的進步。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已滿8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見就是唯一判定標準,還得結合其他情形綜合考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