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井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情節比較輕微,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一般可以免於起訴。
但你所說的行賄20萬已經算數額挺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