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被盜財物未追回盜竊數額該怎麼認定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94W
被盜財物未追回盜竊數額該怎麼認定
被盜財物未追回盜竊數額該怎麼認定
1、生產領域的產品,產成品按出廠價計算;在產品按完工程度比照產品的出廠價格折算;自制生產資料按照生產企業的合理生產成本測算;
2、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價格認定委託書、協助書載明的價格類型,按相同或相似的同類商品的中等價格測算。其中:
(1)專供外銷商品,國內無銷售的,按離岸價測算;
(2)進口商品,國內市場可採集到同類物品相應價格的,按該價格計算;無法採集國內市場價格但可採集到國外市場相應價格的,按國外價格考慮基準日匯率及各項進口稅費測算;國內外均無法採集同類物品相應價格的,可透過比較質量、功能、性能和品牌等因素綜合推算。
3、農產品,根據價格認定委託書、協助書載明的價格類型,按同類同等級產品的中等價格測算;
4、珠寶玉石和貴金屬製品,根據工藝、品質、品牌等,按與其相當的經銷商店或專業市場的中等價格測算;無銷售的,可採用專家諮詢法或成本法測算,不考慮新舊因素;
5、民間收藏的文物,按國有文物商店、文物市場的中等價格或文物拍賣企業的拍賣價格,結合專家意見測算;
6、郵票、紀念幣等收藏品、紀念品,按市場銷售價格測算;無銷售的,根據原始銷售金額、發行數量、發行年代、品相和當地相近似的收藏品、紀念品市場行情,結合專家諮詢意見測算;
7、特殊用途的專用物品,根據相關機構、部門或者行業協會提供的同類物品價格進行測算;
8、生產或購置年代較遠,在價格認定基準日已無交易但仍然在用的被盜財物,可根據辦案機關提供的原購置價格和基準日時的具體情況,參考當地價格變動情況或者分類價格指數推算;
9、殘次品,有使用價值的,比照合格品價格折算;廢品或者不具備原有使用價值但可回收利用的物品,可按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的收購價格測算;既無殘值又無使用價值無法回收利用的,其價格爲零;
10、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被盜財物,按規定的報廢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