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戶口遷回原籍受阻應該怎麼處理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
證件,註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注: 因
婚姻變化需分戶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戶的,憑離婚證明(
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以上是離婚戶口遷回原籍受阻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