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發生工傷事故後,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病情況,不得瞞報和漏報;其次,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待遇;第三,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表工傷職工提出申請。規定三個渠道申請報告,既體現了工傷保險的權利與義務,也是防止企業瞞報漏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