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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責任怎麼劃分

欄目: 交通事故責任 / 發佈於: / 人氣:5.24K

車禍,是一種交通事故,每一天會發生幾起車禍,那麼,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劃分責任呢?當事人是負全部責任,還是負主要責任,還是不負責任?劃分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小編帶你一起學習車禍責任的劃分。

車禍責任怎麼劃分

車禍責任通常分爲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車禍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具體劃分情形有:

一、一方當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負全部責任:

1.逃逸導致事故事實無法查明的;

2.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紅燈繼續通行的;

4.機動車穿越道路或者隔離設施的;

5.機動車違章進入非機動車車道;

6.機動車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機動車刮撞依法走人行橫道行人的;

8.未避讓警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

9.車輛裝載物遺灑導致事故;

10.倒車時與車後車輛發生事故;

11.非機動車逆行發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機動車超越其它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如有以下情形,無需負任何責任:

1.各方當事人均無導致車禍的過錯行爲,屬於意外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爲無責任。

2.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車禍的,其他方爲無責任;

3.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其他當事人無過錯的,有過錯的爲全部責任,無過錯的爲無責任;

這裏的過錯指的是在事故的發生過程中有無故意或過失的行爲。

三、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爲全部責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車的;

(四)溜車的;

(五)開關車門的;

(六)違反交通信號的;

(七)未按規定讓行的;

(八)依法應負全部責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事故雙方當事人需負同等責任。

以上就是具體劃分車禍責任的標準,總之,認定當事人是否負責,主要看他是否有違法行爲,是否有過錯,是否造成損害。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我們有專業的律師能爲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