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在過路口的時候不慎被機動車撞到,當時,交警也到現場進行了處理,可是一直沒有給當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導致無法順利拿到賠償。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沒給我怎麼辦?本站小編透過這篇文章簡單講解下相關知識。
一、一般多久能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沒給怎麼辦?
認定書是事故雙方承擔權利與義務的法律檔案,沒有認定書就無法對事故的責任進行劃分,作爲受害者也無法對加害方提出索賠的訴求。就是上法庭打官司也要認定書作爲證據的。因此,當事人要堅持反覆讓交警爲你作出事故責任的認定,並要求讓主辦警官給一個說法纔是;在幾經交涉無果後,還可以向他的上級進行投訴。
三、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申請起訴麼?
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當事人就能起訴。責任認定書只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法院判案時對原被告責任認定過錯劃分的最重要依據,但是卻不是當事人起訴的必要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按照規定,交警還在勘查完交通事故現場後十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並保證送達給當事人。如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沒給我,我可以向交警部門繼續索要,如果幹涉無效的話,還可以向上級部門進行投訴。總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非常重要,作爲受害人,必須要及時拿到手。